2011年6月3日 星期五

(尚未設定標題)

今天下午(6/2)發現這篇報導
http://news.chinatimes.com/reading/110513/112011060200485.html

其他家報社的: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6373957.shtml

⋯⋯

因為台中夜店大火的後續問題,目前台北市建管處在發公函提醒業者,若要繼續開設展演公間

1.改換室內裝修
2.依建築法變更使用執照

《皇冠》

1.包含皇冠小劇場的整棟大樓皆是在30年前建立完成的,30年後突然要改變內裝,技術上是難以達到的問題

2.如果皇冠現在要變更使用登記,其實現行法規也沒有任何適用於小劇場空間的登記準則;在這周最後一場表演結束後,皇冠需要暫時停用的情形已無法避免

《牯嶺街》

1.牯嶺街小劇場的消防安檢一直以來都合格

2.牯嶺街面對的問題是沒有使用執照,因為建立得很早,當時根本還沒有建築法規,所以並沒有發給使用執照;牯嶺街目前仍會維持營運,但是沒有使用執照可能會面對罰款、停止使用、勒令拆除、恢復原狀的問題

《活動目的》辦這次連署我希望可以先讓更多人知道這個訊息,有可能的話,並在這集結起同樣不希望這件事情發生的大家的意願

一個人聲音很小;但一群人的聲音很大

如果是很多人都不希望發生

那麼我覺得政府就越有可能去「看」、去「聽」

目前最妥善的解決方式是呼籲政府

早日完成有關小劇場規範的法規,讓表演空間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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