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2日 星期日

高校調報告再揭富士康濫用學生工

2011年05月21日 13:46

本文來源於財新網


報告呼籲,停止政府代企業招工行為,尤其要嚴格杜絕基層政府濫用公共行政資源為富士康招工現象

【財新網】(記者 杜珂)繼去年富士康在深圳、昆山等地濫用學生工的現象被揭之後,一份報告近日再度揭出其設在內地的企業濫用學生工現象比沿海企業“有過之而無不及”。

這份報告由北大、清華等高校的師生參與完成,全名為《西進——富士康內遷調查報告》(查看報告全文)。高校師生於今年3月至5月赴成都、重慶兩地,深入工人生活社區、廠房工地、生產 車間,更有成員以普工身份進入富士康企業內部,親歷了一個多月的打工生活。《報告》通過一手材料揭露出富士康在成渝兩地的招工陷阱以及糟糕的內部管理

報告還指出,當地一些政府部門和一些職業技術學校實際上成為了富士康的“勞務仲介”。 該課題組,曾於2010年對富士康位於9個城市的12個廠區進行了實地調研。

職業技術學校變身勞務仲介

早在2010年的深圳、昆山等地的調查,調研組已經發現富士康存在著嚴重的濫用學生工現象。但成渝之行,調研組發現這一問題“更為嚴重”。

調研期間,調研組幾乎每天都能看到一批批學生工抵達重慶和成都富士康的場景,他們中的一些人在經過體檢、錄用和軍訓之後,又轉而被送往昆山、南京等地的富士康廠區。

調研組發現,富士康早在2009年,就已經與重慶兩百多所職業院校簽訂了用工協議,以“實戰學習”、“教學實習”的名義,讓學生在學習期間就到富士康從事擰螺絲之類的機械操作,這種普工工作與學生們所學的“酒店管理”、“旅遊專業”等專業相去甚遠(這比RCA更可惡=_______=.........)

一位從貴州匯靈職業學校來的學生工說,學習酒店管理的她已經于去年和班上其他三十多個同學,由老師帶隊到江蘇常州一家電子廠“實習”四個月,領到了“2000元”。今年上半年,又被拉到了富士康“實習半年”,“完成之後回學校參加考試就算是畢業了”。但上交了200元路費之後,帶隊老師就走了,傳說中的重慶總校的老師遲遲沒有出現。而他們就如同其他工人一樣,開始了每天的“擰螺絲”工作。

不僅如此,這些學生工中的有些人還要向學校繳納數額不等的“實習費”。

報告指出,許多和富士康簽訂了協定的職業技術學校實際上已經變身為勞動仲介機構:這些學校的學生在匆匆一年或者兩年的學習之後,就被送到了富士康這類工廠,學生們名義上為實習,但基本上已經成為和學校脫離關係的“工人”。而這些學校卻依然收取學費並獲得國家的財政撥款。

政府部門也成 “勞務公司”

在富士康普工的招收中,調研組發現,成渝兩地的一些地方政府已然成為富士康的“勞務公司”。

“政府欺騙了我”。來自四川廣安的一位成都富士康員工說,政府當時承諾的底薪是1500元,但與富士康簽合同時才知,“底薪只有950元”。

成渝兩地的一些地方政府將富士康的用工需求指標層層分解,自上而下分派到各個區縣和鄉鎮。有的地方政府還為此撥出專款作為招工之用,並對任務完成較好的機關部門進行獎勵,甚至將招工的完成情況作為考核政府工作的重要參照標準。

有的地方政府不僅負責招募,還負責新工人的體檢工作,並且負責將招募到的員工用車直接送到富士康的廠區進行報導。有的地方政府同意給願意到富士康工作的人上低保,而這本來是屬於企業的責任。

還有的地方政府給予在富士康求職成功者750~1000元不等的獎勵。一位來自四川資陽的女工就告訴調研組,“當地政府會在她工作滿三個月後給予750元的津貼。”

至於工人的實際待遇,政府有關部門則含糊其辭。以“綜合收入”為例,根據成都富士康招聘廣告,工資待遇在首6個月的試用期內:每月“綜合收入” 介乎1600~2000元;試用期滿後,“綜合收入”介乎2200~2800元。但何為“綜合收入”,工人並不清楚,只有在進廠後才會發現只有大量加班之後才有可能拿到。

待遇“摻水”

公司待遇低、強制加班並克扣加班費漠視職業安全隱患,富士康的這些違法違規行為早在去年就備受指責。富士康為此曾經做出承諾上調工資、改善管理制度、加強人文關懷。

但調研組表示,糟糕的工作環境、偏低的工資待遇、嚴苛的生產管理、低劣的日常生活依然存在于富士康成渝工廠。

在工資方面,今年4月份之前,成渝富士康基本工資950元加上240元餐補、50元住房補貼,每月基本收入為1240元,四月份調整之後的基本收入為1350元,但同時又取消了餐補和房補。每個月還要從工資中扣除70多元的保險費用,以及從50元到110元不等的住宿費。這樣,每個月實際僅僅拿到“千元左右”。

但據工人反映, 240元對許多人來說並不夠。“一千多元的基本工資,扣除各種費用之後,在物價不斷上漲的情況下要想做到‘體面勞動’和‘體面生活’有點勉為其難”。

據一位成都富士康的學生工介紹,他們這種實習生要實習滿一年之後,才可轉為正式員工,之後還要再經歷三個月的考核期。這段時間,他們的工資標準會低於正式員工。

此外,報告還指出,成渝富士康規定試用期為6個月,另外還有3個月的考核期,“試用期長”

不少學生工反應富士康的勞動強度超過其承受能力。在調研中,有一就讀職高二年級的學生工提到,她每天早上6點多起來準備上班,8點左右趕到車間,8點半開始上班至到11點半。午飯之後,12點半開始上班至到下午5點半,晚飯之後,從晚上6點半加班到8點半。這樣,一天的工作時間超過了14個小時。而且,由於工作需要站立狀態,“有些新員工因為受不了長時間地站著工作,幹著幹著就暈倒了”。

報告提出,組織學生工到工廠第一線體驗生產、鞏固專業知識,是發展職業教育的一個趨勢,然後,一些企業和職業學校打著實習的名義,以學生充當常規勞動力,甚至從中賺取人頭費、仲介費的行為,不僅成為現代職業教育的一大弊端,也是權力與資本橫行中國的一種新現象,必將導致更大的社會問題。

報告呼籲,停止政府代企業招工行為,尤其要嚴格杜絕基層政府濫用公共行政資源為富士康招工現象。“政府要切實履行好市場監管者的角色,嚴懲淪為勞務仲介的職業學校,以及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企業”。職業技術學校則要切實擔負起教書育人的責任,富士康則要切實履行起企業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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